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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南京助力毕业生个体经营

  • 2008-9-5 23:35:42    你是第位阅读者
        南京市为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,对登记失业人员、残疾人、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,3年内免除20多项收费。

  新民网9月4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,南京市财政局、市物价局日前联合发文明确,为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,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,对登记失业人员、残疾人、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凡从事个体经营的(除建筑业、娱乐业、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、广告业、房屋中介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等),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,免收管理类、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,免交的收费项目涉及9个部门、20多项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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